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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开展全市基层公务员培训

 审核:刘光武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2日   作者:   来源:清镇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我市将开展全市基层公务员培训

 

为加强我市基层公务员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共中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2007-2010年贵阳市公务员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筑党办发〔2008〕3号)和贵阳市人事局《关于做好全市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筑人通[2008]53号)文件精神,我市将开展全市基层公务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

各乡(镇)、青龙街道办事处公务员;驻各乡(镇)、青龙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法庭、派出所公务员。

二、培训内容

(一)加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基层执法的理论、政策法规培训

1、乡(镇)公务员培训: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强对乡镇公务员进行现代生态农业发展、乡村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基层民主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农村文化建设、先进适用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具体培训课程详见附件一《基层(乡镇)公务员培训课程设置》。

2、街道公务员培训:围绕促进社区事业协调发展,加强对街道公务员进行公共管理核心内容、社区服务、发展社区事业等内容的培训,具体培训课程详见附件二《基层(街道)公务员培训课程设置》。

3、执法部门基层公务员培训:加强对执法部门基层公务员进行与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问责、行政监督等内容的培训,具体培训课程详见附件三《基层(执法部门)公务员培训课程设置》。

(二)继续抓好基层公务员的文化素质培训

鼓励基层公务员参加学历教育,重点组织45岁以下未达到相应学历要求的公务员参加大专和专升本学历学习;鼓励在基层公务员攻读硕士和开展MPA专题培训。

三、培训形式

采取专题讲座、分点办班、送学下乡的办法开展培训。

四、培训时间

按照贵阳市的安排,我市基层公务员培训工作安排2009年、2010年分两批进行。公务员培训学时为12天,具体培训时间由清镇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

五、承办单位

由清镇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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