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措并举”彻底治理“两湖”污染问题
---“贵阳市上百万人的‘水缸’污染了怎么办?”之我见
(清镇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刘光武)
近日,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全市掀起了“贵阳市上百万人的‘水缸’污染了怎么办?”大讨论。关于“两湖”(红枫湖、百花湖)治污问题,治标的看法比较多。本人认为,市政府要求各污染业主达到“零排放”来解决“两湖”治污问题,个人认为是“纸上谈兵”,在现实中是绝对做不到的,因为造成污染的主体是“人为”造成的,这些“人”绝对不是什么“乖孙子”,环境监测手段目前也解决不了。所以“减排”和“零排放”观念不能拒绝“两湖”污染,根本上解决不了“水缸”无污染问题。
个人认为,最彻底、最经济的办法是标本兼治、三措并举,即:
一、治本措施
在“两湖”污染源周边修建“引流渠”工程,将“两湖”周边排放的污染源(城市生活污水、工业排放污水、农业污水等)全部引流到百花湖下游,然后再在百花湖的下游修建污水处理厂。这样,既彻底地保护了“两湖”的“水缸”不被污染问题,又对整条“猫跳河”进行了保护。
二、治标措施
加强企业环境保护监管力度,以“减排”,争取“零排放”方式解决空中粉尘污染和预防酸雨污染。
三、投资问题
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以“污染系数”为投资基数,实行“股份”投资加政府补助的办法解决,主要办法如下:
1、污染评估
由环境保护部门对全市的污染源进行造册登记,并进行环境“污染系数”评估。设定“两湖”周边污染总系数为100,各污染源也相应设定“污染系数”,“两湖”所有污染系数相加等于100。
污染系数=(本单位污染量÷总污染量)×100%
2、投资评估
将“两湖”治理污染修建“引流渠”工程总投资进行评估。以“污染系数”为“股份”分摊投资比例。
各单位投资金额=总投资×污染系数。
投资不足部份由政府财政资金补助投入。
按污染系数分摊投资比例,这样做既合法、也合理,也服人。的确,“引流渠”工程污染投资确实很大,但是与治理贵州水晶集团公司流经东门河流域的污染治理费用相比,从长远看,投资是最少的;从百万人的饮水健康问题考虑,也是值得的,同时也是有效保护“两湖”“水缸”之举。如果推行之,假以十日,“两湖”的山一定会更清,水一定会更秀,我们的“水缸”才能是健康之水,生命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