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党发〔2009〕20号
中共清镇市委 清镇市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表彰清镇市2008年度
生态文明机关(单位)、企(事)业、学校、社区、村寨的决定
(2009年3月13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清镇市委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实施意见》(清党发〔2008〕1号),2008年市文明办在市委、市政府、市文明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了生态文明机关(单位)、企(事)业、学校、社区、村寨创建评选活动,在创建过程中,各单位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抓点带面、层层推进的原则,以经济发展为核心,以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产业、建设生态人居为重点,大力弘扬生态理念,积极倡导绿色文明,为我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做出了很大贡献,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充分展示生态文明创建活动的成果,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更加奋发进取,推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授予市纪委(监察局)等15个单位为2008年清镇市生态文明机关(单位);青龙街道办事处青龙社区等4个社区为2008年清镇市生态文明社区;红枫湖镇大冲村等8个村为清镇市生态文明村寨;清镇市第一中学等4所学校为2008年清镇市生态文明学校。同时对获得表彰的贵州省2006-2008年度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对获得“2008年贵阳市生态文明创建示范点”荣誉称号的单位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谦虚谨慎、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构建“和谐清镇”中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践行科学发展观,向受表彰的单位学习,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发扬“知行合一,协力争先”的贵阳精神,培育“团结、务实、创新、超越”的清镇精神,以“整脏治乱改差”专项行动为抓手,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清镇新形象,为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附:1、2008年清镇市生态文明机关(单位)、企 (事)业、学校、社区、村寨名单
2、2008年贵阳市生态文明创建示范点名单
3、贵州省2006-2008年度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 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精神文明建设工 作先进单位名单
附件1:
2008年清镇市生态文明机关(单位)、
企(事)业、学校、社区、村寨名单
一、生态文明机关(单位)(15个)
市纪委 市法院 市检察院 市公安局 市直属机关党委
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 市移民办 市地税局 市工商局
红枫湖镇 站街镇财政所 站街镇水利站 王庄乡安监站
省交通厅清镇征费稽查所
二、生态文明社区(4个)
青龙街道办事处青龙社区 青龙街道办事处周五井社区
青龙街道办事处新民社区 站街镇站街社区
三、生态文明村寨(8个)
青龙街道办事处青龙村 站街镇坪埔村 站街镇席关村 青龙街道办事处东北村 站街镇小井村 王庄乡小坡村 王庄乡铧口村 红枫湖镇大冲村
四、生态文明学校(4所)
市第一中学 市第八中学 王庄乡民族中学 新店镇马鞍小学
附件2:
2008年贵阳市生态文明创建示范点
名 单
市检察院 市财政局 市建设局 市地税局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省交通厅清镇征费稽查所 红枫湖镇 站街镇水利站
站街镇财政所 青龙街道办事处青龙社区 青龙街道办事处青龙村红枫湖镇大冲村 红枫湖镇右二村 红枫湖镇平寨村
站街镇席关村 站街镇坪埔村 站街镇小井村 卫城镇黎明村卫城镇坪寨村 王庄乡小坡村 王庄乡铧口村 市第一中学 市第八中学 新店镇马鞍小学 王庄乡民族中学
附3:
贵州省2006-2008年度文明村镇、文明
单位和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精神
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全省文明村镇(1个)
红枫湖镇平寨村
二、全省文明单位(5个)
市国税局 市气象局 麦格乡民族中学 东风发电厂
中国人民银行清镇市支行
三、全省创建文明村镇工作先进村镇(1个)
王庄乡
四、全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8个)
市委党校 市水利局 市财政局 市地税局 市供电局 市第一中学 犁倭乡香炉小学 贵州电力建设第二工程公司
主题词:创建工作△ 表彰 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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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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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清镇市委办公室 2009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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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