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审核:周青 发布时间:2009年6月5日 作者:范显林 来源:站街社保所
如何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
城镇居民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业务办理点办理登记手续,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登记表》。
办理登记手续时需提供: 1.携带户口簿及参保人员身份证原件(16周岁以下可不提供身份证),另需提供户口簿的首页、户主页、本人页、身份证复印件;2.6周岁以上参保人员需提供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3.以下人员办理参保手续时另需提供:(1)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制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及户主页、已审核的季度审核登记页复印件;(2)城镇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和无赡养人的人员(以下简称“三无人员”),需提供由民政部门制发的《贵阳市城市三无对象医疗救助证》及首页复印件;
(3)重度残疾学生儿童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员,需提供贵阳市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或贵阳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通知书》及复印件;
(4)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需提供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有效认定证明。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受理参保登记时,须查询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数据库,核查申请人员确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镇居民,方可办理参保登记。
|
『打印』『关闭』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