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市场监管局关于部分知识产权规范性 文件条款失效废止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着力优化专利资助相关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强化专利保护运用,重点加大对后续转化运用、行政保护和公共服务的支持,清镇市市场监管局对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标题 | 发文日期 | 失效废止内容 | 备注 |
1 | 清镇市知识产权资助、奖励办法(试行) | 2018年10月16日 | 1.个人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奖励1700元/件。企、事业单位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后奖励500元/件。 | 无 |
清镇市市场监管局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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