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人数 发放金额
红枫湖镇(10月) 2 4962
犁倭镇(10月) 18 13232
流长乡(10月) 10 8270
麦格乡(10月) 6 5789
王庄乡(10月) 1 2481
卫城镇(10月) 6 6616
新店镇(10月) 2 3308
时间 单位 类型 户数 享受人数 救助金/保障金 分类救助金
2024年10月 滨湖街道(10月) 一体化 76 146 68600 87720
2024年10月 巢凤街道(10月) 一体化 80 132 52633 67545
2024年10月 青龙山街道(10月) 一体化 182 301 148788 193571
2024年10月 红枫湖镇(10月) 一体化 206 435 210555 255200
2024年10月 站街镇(10月) 一体化 443 1102 580551 707902
2024年10月 卫城镇(10月) 一体化 632 1329 699297 848309
2024年10月 新店镇(10月) 一体化 520 895 452449 554662
救助求助单位 救助求助电话
贵阳市社会救助局 0851-88171110
清镇市民政局 0851-82522253
云岩区民政局 0851-86870423
南明区民政局 0851-85810082
花溪区民政局 0851-83851813
乌当区民政局 0851-86849942
补贴项目名称 补贴主管部门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补贴发放频次 补贴发放时间
民政百岁补助 清镇市民政局

我市户籍年满100周岁

年满100岁,每人每月100元。 每月一次 每月10日
福彩儿童助学 清镇市民政局

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内已年满18周岁且在全日制中专(中职)、大专(高职)、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就读的超龄孤弃儿童。

资助时限为超龄在校就读期间,资助金额:1万元/人/年。从审核通过的下个月进行发放,按照季度或月进行发放。 每月或每季度一次 每月20日
民政儿童补贴 清镇市民政局

具有贵阳市户籍,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人联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双方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失联情形之一的未满18周岁儿童。

补贴标准按照当地孤儿保障标准执行,参加基本生活费发放办法确定发放方式。 每月一次 每月20日
民政精简救济 清镇市民政局

一九六一年到一九六五年六月九日期间精减退职的一九五七年年底以前参加工作并发给了一次性退职补助金凡是现在全部或者在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年老体弱,或者长期患病影响劳动较大,而家庭生活无依靠的职工。

按月发给本人原标准工资百分之四十的救济费 每月一次 每月10-25日
民政残疾护理 清镇市民政局

具有本市户籍,持有有效《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

一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7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50元。 每月一次 每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