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镇市政府性债务限额、举借、 使用、偿还情况
2018年清镇市政府性债务限额、举借、
使用、偿还情况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等规定和要求,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市2018年政府性债务限额、举借、使用、偿还情况公开如下:
一、政府债务限额
省财政厅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17年10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工作的通知》(黔财债【2017】60号)文件中核定:清镇市2017年末政府债务限额81.9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74亿元,专项债务限额71.2亿元。
我市2018年年初债务余额69.69亿元,截止2018年5月已偿还本息0.87亿元,其中本金0.22亿元,利息0.65亿元;债务余额69.4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7.4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62.05亿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
2018年实施棚户区项目改造项目1个,涉及资金2亿元。
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截止2018年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已入财政部PPP项目信息库16个,已完成PPP相关合法程序并实际落地项目11个, PPP项目财政支出责任2018年纳入财政预算0.53亿元,清镇市PPP项目2018年财政支出责任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例为8.73%。涉及领域包括:教育、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环境综合治理、体育文化、市政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领域。
清镇市财政局
2018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