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如何进行停车场备案?
发布时间:2024-05-17
来源信息:清镇市交通运输局
按照《贵阳市停车场条例》规定,我市将自2023年7 月 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受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现将有
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经营性停车场,即实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停车 场。根据《贵阳市停车场条例》有关规定,下列停车场无需
办理经营性停车场备案:
(一)非经营性停车场。
(二)非机动车停车场。
(三)公共汽车和电车、道路旅客运输车辆、道路货物
运输车辆等专用的停车场。
二、备案时间
新建停车场应当自停车场投入使用之日起15日内,向 区(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办理首次备案。《贵阳市停车场 条例》施行前已投入使用的经营性停车场管理者应当自条例
施行之日起3个月内备案。
停车场备案事项发生变更或者停车场停业、歇业的,经 营性停车场管理者应当自备案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或者
在停车场停业、歇业7日前向原备案的停车场主管部门报备,
并向社会公示。
三、 备案方式
( 一)线上备案网站
https://weixinapp.gyszhjt.com:8890/overview#/
(二)线下咨询地点
贵阳市政务大厅市交委窗口、各区(市、县)政务大厅
交通窗口。
四、 备案所需条件
停车场经营者持有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有“停车场服
务” “停车场运营” “停车场管理”等相关业务。
如企业经营范围不包括“停车场服务” “停车场运营” “停车场管理”等相关业务的,应当先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增加(变更)经营范围后再办理备案。
建筑式停车场需完成竣工验收(包含排水、消防等)
经营性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营运时间1年以上且 停车泊位50个以上的临时停车场,应当同步配套建设实时 动态信息系统。实时动态信息系统应当符合贵阳市地方标准 《停车场(库)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并接入停车场信息管 理系统。未按照前款规定配套建设的,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
日起3个月内补建。
五、 备案所需材料
(一)基本信息:停车场名称、所属区域、经营地址、
地址定位、经度、纬度。
(二)工商信息: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
营业执照。
(三)人员信息:负责人姓名、负责人联系方式、证明 材料(证明企业负责人身份的材料,需要盖企业公章证明书)、 联系人姓名、联系人联系方式(证明企业联系人身份的材料,
需要盖企业公章证明书)。
(四)建设信息:建筑式停车场需上传竣工验收证明(包
含排水、消防等)。
1.停车场类别:服务对象、建筑性质、空间类型、是否
机械类停车场、建筑用途。
2.停车位建设:停车泊位总数、地面停车位数、露天停 车位数、室内停车位数、地下停车位数、人防停车位数、机 械类车位数、自走类车位数、有无障碍停车位、包含非机动
车停放区域。
3.停车场设施:是否有充电桩设施。
4.停车场收费:计费方式、费用减免、费用减免说明、
收费公示牌。
(五)资料信息
1.平面示意图:整体描述停车场区域的结构布局,可以 看出入口、出口位置、多少个停车位及进出通道位置等关键
信息,重点地方需要标注尺寸。
2.交通组织图:标识停车场内部的不同区域分布和组织,
并针对不同的停车服务对象标识出对应的车流、人流等交通
组织方式。
3.出口照片、入口照片、内部照片、外部周边环境照片
消防设施照片、停车场管理制度、停车场承诺书。
4.停车场实时动态信息系统访问地址、实时动态信息系
统界面截图。
请全市经营性停车场管理者按规定完成备案工作,未办
理备案的将按照《贵阳市停车场条例》第二十五条进行处罚。
六、咨询服务
业务咨询电话:市交委 0851-85986428
观山湖区 0851-84856026
乌当区 0851-86846420
花溪区 0851-83635881
白云区 0851-84831560
清镇市 0851-82772552
修文县 0851-82322047
开阳县 0851-87252528
息峰县 0851-87721202
技术咨询电话:智诚科技 王文睿 18684118200
陶 科 135586486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