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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一次性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5-11-11 来源信息:清镇市
一、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 二、投入小微型客车的检验合格及登记使用性质的相关证明(安检及行车证,行车证上必须是租赁性质、保险单必须是营运车辆保险)。 三、有与租赁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管理人员(土地使用证明或场地租赁证明(附产权证明)、人员花名册)。 四、在经营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企业组织机构架构需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服务承诺书、租赁流程)。 五、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服务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度、规程、预案文本)。 六、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还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 1.有与开展分时租赁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保证服务平台运行可靠。 2.有相应服务人员负责调配租赁小微型客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