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根据省、贵阳市、清镇市相关精神,起草了《清镇市民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全市旅游民宿的开办、经营、管理及奖励扶持等作出规定,对推动我市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关于《办法》出台背景
近年来,我市旅游业发展迅速,随着市场的需求,出现了一批旅游民宿,为旅游市场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然而随着旅游民宿的不断增加,缺乏行业标准、办证难、品牌打造困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也日益突出,成为制约旅游民宿发展的重要因素。为充分利用我市丰富的文化和旅游资源,进一步规范旅游民宿经营行为,提升旅游民宿管理和服务水平,大力扶持和培育特色旅游民宿品牌,促进旅游民宿持续健康发展,出台了该《办法》。
二、关于《办法》制定依据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GB/T 41648-2022)、文化和旅游部等10部委、《关于促进乡村民宿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文旅市场发〔2022〕7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农家乐(民宿)建筑防火导则(试行)的通知》(建村〔2017〕50号)、《贵州省旅游条例》《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贵州民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标准、规范及政策文件制定。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开办要求和程序、经营规范、安全要求、管理机制、鼓励措施、附则共七章29条及3个附件。
第一章总则。本章共7条,阐述了《办法》制定目的、使用范围和民宿管理的原则,明确了旅游民宿的定义,对各职能部门及属地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进行明确,明确民宿行业协会的建立和服务范围。
第二章开办要求和程序。本章共3条,明确了民宿的开办要求,包括申办条件、改造原则及改造总体要求,以及对民宿的开办程序进行细化。
第三章经营规范。本章共1条,明确了旅游民宿应取得的相关证照、必要设施和日常基本规范等事项。
第四章安全要求。本章共7条,明确了民宿在消防安全、质量安全、治安管理、环境卫生、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要求。
第五章管理机制。本章共5条,明确了民宿的日常管理由乡镇(街道)负责,有关部门按照行业归口负责行业监管职责,明确民宿行业协会的职责和作用,明确民宿业主及经营管理者的责任。
第六章 鼓励措施。本章共2条,明确了民宿奖励资金来源,奖励方式、具体奖励金额和金融支持政策,提出了民宿评定实行等级动态管理。
第七章 附则。本章共4条,明确了《办法》执行要求、最终解释权。
附件3个。分别为《清镇市民宿改造申办流程》《清镇市民宿建设申报表》《清镇市民宿旅游民宿奖励申请表》。
四、关于《办法》的主要举措
一是明确了部门职责。对民宿建设过程中涉及的相关管理要求,明确了市直各部门具体负责的内容。
二是明确了民宿建设标准。主要参考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对民宿建设的标准进行了进一步细化,便于民宿业主把握建设方向和要求。
三是明确了民宿建设申报程序。制定了申办的详细流程,同步明确每个步骤涉及的职能部门和属地政府的职责,程序更加清晰。
四是明确了民宿鼓励措施。对民宿建设和运营的各类奖补政策进行明确,鼓励民宿业主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推动旅游产业精细化、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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