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2024年1月1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提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路线图”。
2024年8月5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由试点转为全面推开。文件规定:实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应坚持省负总责,由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制定实施意见或管理办法,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有序安排、稳妥推进。
2024年12月5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4〕57号),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
2025年4月3日,为规范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管理,根据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结合贵州省实际,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关于做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申报工作要求。
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的平台作用,全力推进红枫湖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顺利实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特制定《清镇市红枫湖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协调机制》。
二、编制依据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 深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自然资发〔2024〕149号)、自然资源部印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指南(试行)》(自然资办发〔2024〕57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申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5〕157号)以及贵阳市相关部署要求。
三、主要内容
《清镇市红枫湖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协调机制》主要包括组成人员、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等三个方面内容。
(一)组成人员。《清镇市红枫湖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担任副组长。协调机制下设办公室在市自然资源局,由市自然资源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产发集团董事长任副主任,负责统筹、指导协调推进市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各项工作。
(二)工作职责。明确了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贵阳市生态环境局清镇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旅局、市产发集团、红枫湖镇人民政府等部门的主要职责。
(三)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协调机制办公室要加强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推进不力、影响项目实施的单位和个人,将提请市人民政府通报并报市纪委监委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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