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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商务局等19部门关于印发《“爽爽贵阳’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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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商务局等19部门关于印发《“爽爽贵阳’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筑商通〔2024〕7号


市直各部门、各区(市、县、开发区)政府(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爽爽贵阳”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爽爽贵阳”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消费发〔2024〕58号)、《省商务厅等 19 部门关于印发<推动贵州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商发[2024]2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府发〔2024〕8号)要求,扎实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内需协同发力以政策为激励,以畅通循环为驱动,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加快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持续促进消费扩容提质,不断增强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通过政策支持和引导,力争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以上,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20%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以上;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以上,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以上,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以上。

二、实施汽车以旧换新行动

推动汽车换“能”,2024-2027年,力争全市乘用车销售量(销售额)年均增长10%,其中,新能源乘用车销售量(销售额)年均增长15%。

1.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汽车报废更新消费活动,积极争取中央财政与省级财政补贴资金严格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和申报渠道,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或燃油乘用车的给予补贴。严格执行机动车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要求,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引导车主综合油耗、故障率、维修成本、车辆残值以及更新补贴等情况,自主淘汰符合引导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交委、各<区、市、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项措施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区、市、县>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以下不再列出。)

2.支持汽车置换更新。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县)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方式,在本辖区组织开展汽车“置换更新”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3.支持市场主体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支持全市汽车经销企业联动主机、渠道、金融等多方资源,采取让利贴息、置换补贴、大礼包等多种方式开展汽车以旧换新、汽车下乡等促销活动,促进汽车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支持商贸企业利用自身红线范围内的停车场、前坪广场、空地、步行街区、征而未用土地等进行户外促销活动。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在节假日、消费旺季,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临时占用城市人行道路开展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委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4.引导鼓励二手车消费。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用好省级政策严格按照省统一标准和申报渠道,对个人消费者购买二手车给予补贴。支持贵阳贵安二手车流通大数据平台建设试点,支持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和估值平台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二手车销售“反向开票”、异地交易登记等便利化措施。进一步规范二手车交易,支持二手车销售由经纪转经销模式,上限纳统,鼓励企业积极申报省级示范企业,促进二手车交易规范化、品牌化、规模化。鼓励和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提升二手车出口企业国际化经营能力,支持其持续拓展海外市场。2024年全市二手车交易量增加1.5万辆、二手车出口800辆;到2027年,全市二手车交易量力争突破25万辆、二手车出口力争突破3000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税务局、筑城海关等 )

5.加强报废车回收拆解体系建设。用好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监测;依托本市报废车回收拆解重点企业,优化设立分支机构,推广上门收车等便民服务模式,提高回收服务水平。持续优化全市报废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鼓励有资质企业深化与钢材、有色金属、零部件再制造等下游产业企业的合作,提高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用地等要素保障。进一步规范全市报废车回收拆解市场及企业经营行为,依法打击查处非法拆解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安全环保风险。2024年全市报废车回收拆解量达到1.8万辆;到2027年,全市报废车回收拆解量达到4万辆。(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委)

6.支持汽车流通消费创新。积极申报汽车流通消费改革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出台支持政策,完善充(换)电、停车、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配合抓好汽车全生命周期信息交互系统建设;积极探索完善汽车领域信息披露制度,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鼓励重点汽车销售市场、汽车销售企业创新推进汽车改装、汽车租赁、汽车赛事、房车露营、传统经典车等相关业态规范发展。(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交委等)

三、实施家电以旧换新行动

推动家电换“智”,2024-2027年,力争全市家电销售量(销售额)年均增长达到10%。

7.支持家电以旧换新。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积极争取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组织开展家电换新消费补贴活动,严格按照省统一标准和申报渠道,对个人消费者通过旧家电置换新家电给予消费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通过“政府支持、企业让利”方式,在本辖区组织开展绿色智能家电以旧换新促销活动。全面促进智能冰箱洗衣机空调、超高清电视及智慧厨卫、智能安防、智慧康养等绿色智能家电产品消费。引导市民淘汰使用年限10年以上的老旧家电产品,积极换购绿色智能家电。2024-2027年力争每年全市家电以旧换新规模达到150万台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8.支持市场主体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支持家电经销企业联合生产、服务、回收、拆解、金融等多方资源,线上线下结合,通过换新补贴、满减打折、贷款贴息、利率优惠等多种方式,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消费活动。用好中央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和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相关资金,支持全市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和电商平台下沉农村,开设家电销售连锁门店,完善农村家电流通体系。支持家电生产销售企业组织开展家电消费季、家电下乡及“进乡镇、进社区、进小区”等惠民促销活动,支持商贸企业利用自身红线范围内的停车场、前坪广场、空地、步行街区、征而未用土地等进行户外促销活动。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在节假日、消费旺季,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临时占用城市人行道路开展促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委金融办、市住建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局)

9.提升家电售后服务水平。深入实施家电售后服务提升行动鼓励家电生产、经销、售后服务与回收企业加强合作,共同构建家电“收旧、拆旧、送新、装新、保养”一体化、一站式便民服务体系,提高家电售后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换新意愿。根据企业规模、业务量、服务满意度等方面,每年择优培育 3-5 家家电售后服务领跑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

10.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标准。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家电能效水效生产标准,鼓励企业在绿色智能家电产品认证体系下加大绿色智能低碳家电供给,促进产业升级和产品绿色化转型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废旧家电估值评价规则、废旧家电回收规范等相关标准,对家电以旧换新形成有力牵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11.促进二手家电流通。积极争取省级资金支持,鼓励市供销集团等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和提升改造二手家电交易市场。支持本地生产和流通企业建立线上线下结合的二手商品交易平台,建设标准化的二手家电仓储、物流体系,提高二手家电的流通效率,扩大二手家电交易规模;加强市场监管,探索建立二手家电标准体系,加强联合执法力度,规范二手商品交易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家装厨卫消费品换新行动

推动家装厨卫“焕新”,2024-2027年,家装厨卫销售额年均增长 10%。

12.支持家装消费品换新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区(市、县)研究出台地方扶持政策,支持居民开展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改造和适老化改造。积极培育智能家居等新型消费,促进农村家居家装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对购买智能家居产品给予补贴,探索实施购房契税消费券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信贷产品支持智能家居、家庭装修等消费。积极探索扩大个人公积金提取使用范围等。(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13.支持培育家居焕新增长点。鼓励家装、家具等企业围绕拆旧换新、旧房翻新、局部焕新、美好焕新等热点,举办旧房翻新设计大赛、老人房设计大赛,设置品质家居生活馆,推出价格实惠的团购产品和家装服务套餐。鼓励生产企业推动智能家居在智慧厨房、健康卫浴、家庭安防、养老监护等更多生活场景落地探索开展数字家庭建设,提高居住品质。鼓励企业创新打造体验式交互式家居消费场景,推出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

14.提升便民服务水平。鼓励家装家居销售企业进入街道、社区和居民小区宣传以旧换新促消费活动,设置“家装便民服务点”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探索引入专业经营主体,共同建立“公益维修队”开展入户检修、评估,提供家装服务和家居产品团购套餐。引导社区为装修车辆、废旧物资回收车辆进出小区提供便利。鼓励企业提供家具、厨卫等消费品上门“送新”、返程“收旧”服务,创新推广“互联网+服务”等模式,优化线上线下二手家居交易服务,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15.促进农村家居家装消费。推进家装企业、电商平台下沉农村市场,开设绿色家具体验店、品牌店,健全县、乡镇、村三级配送体系,优化县域流通网络和渠道,加大适销对路家居产品供应,提升售后服务水平。深入开展绿色建材下乡活动,因地制宜支持农村居民购买绿色智能家居产品、开展家庭装修。(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工信局)

16.规范家装市场秩序。加大对家居市场的监管力度,依法打击家装、家居消费领域假冒伪劣、偷工减料、价格欺诈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格执行智能家居互联互通标准,推行家装合同示范文本,积极推广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健全家居行业信用评价体系,落实家居行业信用评价体系,积极推广诚信经营典型案例,认真开展“诚信装企进社区”活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

五、实施便利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行动

抓住“建网、活市、回用”三个重点,以提升便利性为核心,健全废旧家电回收体系,打通废旧家电回收“静脉循环”堵点,畅通更新换新消费链条。

17.加强回收体系规划引领。结合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编制出台贵阳市再生资源行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分拣中心、加工利用园区,对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布局提供有力支撑引导。(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8.完善回收网络建设布局。构建以骨干企业为引领、回收网点为基础、分拣转运中心为支撑的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发挥依托居民小区建设的“两网融合”回收房(亭)作用:健全完善网点废旧家电回收功能,鼓励市场化资源积极参与建设改造或整合优化标准化回收网点,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就近回收服务;采取新建改建、功能提升等方式,引导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功能优化和标准化提升,鼓励打造绿色分拣中心: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设置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临时存放点,方便居民装修搬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住建局)

19.鼓励回收模式优化创新。鼓励运用手机 APP、微信小程序等移动互联网媒介,构建多元化回收场景,探索利用“爽贵阳”民综服务平台等数智化平台推动“互联网+回收…回收+换新…以车代库”等新型回收模式,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纳入便民地图,为居民提供就近交投点信息,同步提供预约回收、上门回收、定制回收等服务模式,解决大件家具、废旧家电的处置难题。支持家电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开展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探索上门收旧服务。鼓励第三方资源整合各方信息,开发线上预约、一键估值、拆换同步、换新补贴等功能于一体的数智化收旧换新平台,推进可视化、数字化、便利化以旧换新。(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工信局、市大数据局)

20.支持回收企业做大做强。积极争创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典型城市和典型企业,积极争取国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相关资金政策,支持有资质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其他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相关资质。认真落实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政策落实所得税征管配套措施,优化税收征管方式。鼓励回收企业以连锁经营、协议合作等方式提高组织化程度,推动形成一批回收行业骨干企业。鼓励引导回收企业与家电家具品牌生产、流通企业联动发展,设立废旧家电储运货场、家具回收中心仓,提升旧家电家具回收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鼓励废旧家电回收企业与物业、社区、街道(乡、镇)建立长效合作机制,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的上门回收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税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供销社)

六、强化保障措施

21.加强组织领导。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牵头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供销社、市税务局、市委金融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研究解决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各区(市、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消费品以1日换新工作,按照本方案制定工作落实措施,细化任务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抓好工作落实。

22.强化资金和要素保障:市区两级商务主管部门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和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等相关资金。市级及各区(市、县、开发区)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对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市级及各区(市、县、开发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加大对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建设项目用地支持力度,将废旧家电等再生资源回收设施纳入地方公共基础设施用地范围,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市级及各区(市、县开发区)公安交管部门要保障废旧家电、家具等回收车辆合理路权,对车辆配备、通行区域、上路时段等予以支持和规范。市级及各区(市、县、开发区)住建部门要对流动回收、上门回收等形式给予支持,为回收车辆进出居民小区提供便利。市级及各区(市、县、开发区)税务部门要结合实际,对再生资源回收主体给予相应的税收优惠。

23.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短视频、手机短信等多渠道、多形式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切实营造浓厚氛围,不断提升政策知晓率、覆盖面、影响力。鼓励行业商(协)会、企业对汽车、家电、厨卫电器、灶具洁具等消费品的建议使用年限、维修保养周期、超期使用安全隐患等标准和信息开展宣介,倡导绿色、安全消费理念。

24.加强督促落实。市级各部门要根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统筹推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区(市、县开发区)要切实做好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的合规引导,加强风险防范,严防地方保护、企业借机涨价、违规骗补等行为,对通过弄虚作假骗补的,要追回已发放的补贴资金并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各区(市、县、开发区)不得要求将废旧汽车、家电等交售给指定的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

贵安新区可参照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