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清镇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贵阳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清财农〔2025〕16号)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6月29日)。
公告单位:清镇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0851-82522378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监督电话:12345
通讯地址:清镇市清洲大道数据湖城3号
附件:
1.
关于转下达2025年贵阳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清财农〔2025〕16号.PDF
2.
关于下达2025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的通知 筑财农〔2025〕5 号.pdf
清镇市财政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