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清镇市财政局《关于转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维修维护)的通知》(清财农〔2025〕38号)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2025年11月19日至2025年11月28日)。
公告单位:清镇市财政局
监督电话:0851-82522378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监督电话:12345
通讯地址:清镇市清洲大道数据湖城3号
附件:
《关于转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维修维护 )的通知》(清财农〔2025〕38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