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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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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行政执法基本情况

(一)2023年,我局入驻政务大厅行政事项共计50项,其中:行政许可6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检查13项、公共服务5项,其他行政事项25项。入驻大厅的行政事项均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办结(实际办理过程中大部分事项为一日办结),所有事项均在承诺期限内完成,无逾期办理的情况。针对群众在政务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局都积极认真解答和处理,对群众的咨询回复率为100%,及时回复率为100%。

2023年,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236件。执法过程中发现违法线索移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余件。

(二)2023年,我局涉诉行政案件16件,其中11件驳回原告起诉,2件原告撤诉,1件败诉,2件未审结。

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情况

(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严格实施执法公示制。一是我局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在贵阳市房地产管理信息网、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网、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可查询办理结果)等。二是公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在我局办公场所设立执法监督岗,在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推动事后公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本着“信息公开为常态”的原则,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执法结果。2023年,我局行政许可事项230余件在贵州省建筑业监管和公共服务系统、贵阳市房地产管理信息网、贵阳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网、清镇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率达100%。同时,针对群众在政务服务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我局均进行积极认真的解答和处理,对群众的咨询回复率为100%。

(二)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一是我局明确了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二是加强执法装备建设,推进全过程记录执法工作。我局购置了2部新型行政执法记录仪,配备给局消防科使用,以加强执法过程记录工作。三是按照执法程序进一步统一了执法文书,明确了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明确了执法过程中现场拍照记录入卷规范、执法记录仪及其他录音录像设备录制的音像资料保管方式、记录入卷的办法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

(三)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局党委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局法规科,负责对其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核。同时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明确1名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及外聘法律顾问(专职律师)1名,负责对我局重大复杂法律事务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四)2023年,我局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培训7期,主要学习行政执法及建筑工地安全培训等内容,参训人数达50余人,取得较好效果。

(五)2023年,开展清理执法卷宗236件,我局施工许可、预售许可均按照一般受理程序进行,未有执行特殊程序办理的许可,未发现不合格卷宗。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局的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诸多问题,主要为:

一是工作任务重与住建干部人手不足之间的矛盾;

二是干部队伍依法行政思想意识及行政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三是在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上不够到位。主要是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方面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希望得到市委、市政府的支持,增加我局人员编制,以便向社会招录相关专业高层次人才充实住建队伍;

二是多方式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要求,正确处理依法行政与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提高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的认识,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多方式开展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是按照国家、省、贵阳市、清镇市有关《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

清镇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