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市级生态护林员续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贵阳市林业局、贵阳市财政局、贵阳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贵阳市市级生态护林员续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筑林通〔2022〕1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起草背景
2019年7月25日,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中央“五个一批”扶贫工作战略布局,拓展和丰富“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外延和内涵,协调推进精准扶贫和生态建设,以及贵州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所有的要素都要向脱贫攻坚聚拢,所有的力量都要向脱贫攻坚聚合,所有的资源都要向脱贫攻坚聚焦”的精神,充分发挥林业生态工程助力脱贫攻坚和精准扶贫的作用和优势,贵阳市林业局、贵阳市财政局、贵阳市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贵阳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筑林通〔2019〕106号),在花溪区、乌当区、开阳县、息烽县、修文县、清镇市开展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截至2022年8月31日,因指标原因,除清镇市50名市级名生态护林员未转入省级生态护林员外,其余区县选聘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已全部转入省级生态护林员。
2022年10月18日,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中央“五个一批”扶贫工作战略布局,严格落实过渡期“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推动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贵阳市林业局、贵阳市财政局、贵阳市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了《实施方案》,在清镇市开展贵阳市市级生态护林员续聘。
二、《实施方案》编制过程
针对市级生态护林员续聘意愿和森林管护实际需要,对清镇市自然资源局(林业局)、市级生态护林员所在乡镇进行调研,起草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先后征求了贵阳市财政局、贵阳市乡村振兴局意见后修改完善,经审议通过后印发。
三、实施范围
清镇市。
四、续聘规模
每年50人。
五、《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主要包含了实施范围、实施时间、实施规模、基本情况、总体思路、主要内容、资金使用及管理、效益评价和保障措施等九个方面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