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我市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隐患,着力解决好“火源管控力度不够”问题,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和露天违规焚烧污染,妥善处置好农事生产性用火需求,助力冬春农业生产,按照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应急管理厅、省生态环境厅4部门《关于印发加强生产性用火管理实施计划烧除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黔林发〔2025〕13号)精神,积极组织开展计划烧除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积极动员。为切实解决冬季农事用火安全隐患,利用乡镇赶集日和森林防火巡护喇叭,多渠道、不间断,面向广大群众解读宣传农事用火“三烧三不烧”(报备烧、定时烧、盯着烧,高温大风时段不烧、空气污染预警期间不烧、危险区域不烧)政策,动员村集体领导干部带头落实烧除报备,确保做到烧除工作科学、有序、安全、规范。
二是明确烧除对象,强化监督。将林耕结合部的枯枝落叶、杂草和田边、地埂的杂物等可燃物烧除,以及防治病虫、鼠害等烧除纳入计划烧除管理范围,对禁烧区域,采取可燃物清理等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严格烧除时段、区域审批管理,落实“一烧一报备”制度,由乡镇林业站联合村委现场核查后方可实施。烧除期间,安排专人全程监烧并配备扑火器材,确保突发情况及时处置。同时,建立巡查台账,对违规焚烧行为依法查处,切实防范森林火灾风险。
三是细化实施方案,压实责任。结合区域植被类型、气候条件和农事活动规律,因地制宜划分烧除作业单元,明确乡镇主体责任和村级实施职责,形成“市统筹、县组织、乡落实”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联动,林业、应急、生态环境等部门协同指导,确保计划烧除与火源管控、空气质量监测相衔接。同时,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持,提升基层队伍科学处置能力,保障烧除作业全过程可控可管。
2025年11月至2026年1月中旬,清镇市9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报备烧除面积达30842.07亩,有效降低重点区域可燃物载量,显著改善林区通风透光条件,减少病虫害滋生环境,降低农事用火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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