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创新“仲裁+监察”一体化办案模式。充分发挥劳动保障监察的行政执法威慑力与仲裁调解的法律确认优势。监察机构快速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固定证据,并督促用人单位制定支付计划;仲裁院同步跟进,将行政调解成果转化为具有强制执行力的仲裁调解书,实现“一案双解”。2025年以来,该模式已合处化解工资争议27件,既终结了矛盾纠纷,又固定了法律效力。
二是强化“仲裁+法院+法援”裁审衔接。加强与人民法院的沟通,统一办案标准,为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执行“绿色通道”,确保调解书、裁决书快速进入执行程序。同时,联合司法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工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指派律师免费帮助收集证据、书写文书,提升维权成功率。
三是推行“仲裁+基层调解”源头化解。依托乡(镇、街道)、企业基层调解组织,将调解关口前移。通过基层调解组织对简易劳动争议实行就地受理、就地调解,确保矛盾不升级、不进入仲裁环节,实现了“发现在早、化解在小”的源头治理目标。至目前,全市各基层调解组织共调解10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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