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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工伤举证通知书》《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送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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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于2024年12月20日受理了罗忠翔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于2024年12月20日下达了《认定工伤举证通知书》(筑工认字﹝2024﹞0700093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筑工认字﹝2024﹞0700381号),由于多次电话联系你单位签收相关文书无果,邮寄到你单位也拒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认定工伤举证通知书》(筑工认字﹝2024﹞0700093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筑工认字﹝2024﹞0700381号)。自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请你单位自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之内与我单位联系。

特此公告。


贵阳市工伤认定办公室(07)

2024年9月30日

附 件1: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认定工伤举证通知书

筑工认举字﹝2024﹞0700093号

清镇市芳草地烧烤店:

罗忠翔于2024年12月20日提交罗忠翔的工伤认定申请,本机关已予受理。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七条之规定,你单位应承担举证责任。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以下证据:

1.如你单位认为罗忠翔所受伤害不是工伤,请提供不是工伤的证据材料;

2.如你单位认为罗忠翔所受伤害是工伤,请提供是工伤的证据材料。

如你单位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在举证期内不能举证,需延期举证的,请在举证期内提交延期举证申请。

如你单位在举证期限内拒不举证,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或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决定。


贵阳市工伤认定办公室(07)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2:

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

筑工认举字﹝2024﹞0700381号

清镇市芳草地烧烤店、罗忠翔:

罗忠翔于2024年12月20日提交本人的工伤认定申请收悉。经审查,符合工伤认定受理的条件,现予受理。


贵阳市工伤认定办公室(07)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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