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将对名下房产实行公开招租,现就公开招租事宜公告如下:
一、房产信息
1.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原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办公楼附属一楼门面:位于清镇市云岭西路19号房屋,建筑面积48平方米,招租期限5年。
2.清镇市青龙山街道新民巷海韵阁1层9号门面,建筑面积为24.972平方米,招租期限5年(注:该门面现有原租户正在使用,新中标人中标后需预留搬离期,搬离期为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内)。
3.清镇市富强路1号(整体招租,含1楼门面124.452平方米及2-5楼仓库497.808平方米),招租期限5年(注:该门面现有原租户正在使用,新中标人中标后需预留搬离期,搬离期为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内)。
二、招租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4月7日9:00起至2025年4月11日工作时间内(每天上午9:00—中午12:00;下午13:00—17:00);
(二)报名地点:清镇市农业农村局503室(清镇市云岭中路152号),联系人:廖显薇,联系电话:82517300。
三、招租细则
(一)招租方式。招租采取现场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以最高价者得,即在招租底价以上按竞价从高到低依次确定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以此类推。但原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即原承租人竞价与新竞租人竞价相同且为最高价时,优先确定原承租人为第一中标人、新竞租人为第二中标人,以此类推,不再进行二次竞价。
(二)报名条件。有承租意向的竞租人,企业法人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需提供能证明组织合法性的资料及选派代表委托书、选派代表身份证件;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最终报名人数以缴纳竞租保证金人数为准。
(三)招租底价
1.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原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办公楼附属一楼门面,招租底价为每月5000元。
2.清镇市青龙山街道新民巷海韵阁1层9号门面,招租底价为每月3500元。
3.清镇市富强路1号,招租底价为每月13000元。
(四)竞租保证金
1.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原农业机械服务中心办公楼附属一楼门面竞租保证金为15000元。
2.清镇市青龙山街道新民巷海韵阁1层9号门面竞租保证金为10500元。
3.清镇市富强路1号(1楼为门面,面积为124.452平方米,2-5楼为仓库497.808平方米)竞租保证金为39000元。
竞租人需于报名日前到银行缴纳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统一缴入清镇市农业农村局账户(不计息),竞租人竞租保证金缴纳完毕并向清镇市农业农村局提交银行入账凭证,并开具收款收据后则报名成功,竞价结束后未中标的,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标人竞租保证金。
竞租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清镇市农业农村局;
账 号:23220001040009690;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清镇支行。
四、招租流程
公开招租日期为2025年4月14日上午9:30分在清镇市农业农村局502会议室进行,竞租人提前半小时入场并签到。
1.由主持人宣读竞租规则及纪律要求;
2.主持人对竞租房产情况及招租单价进行介绍;
3.工作人员查验竞租人身份信息(包括有效身份证件、企业营业执照、委托书、竞租保证金凭证等),身份核验无误,单独一处房产竞租人满3人(含3人)以上即可开始竞租,若任一房产竞租人不满3人则定为流标。
4.工作人员提供单独一处房产报价单后,开始竞租。竞租人进行现场报价,竞租人报价等于或高于招租底价为有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如所有竞租人报价均为无效报价,竞租人可再次进行二次报价,二次报价均为无效报价的该处房产将作为流标处理。竞价需在招租底价的基础上以100元的倍数进行增长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
5.主持人当场宣布竞租结果并进行竞租结果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签订租赁合同。
6.竞租人在接到出租人通知后需在3个工作日内到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503室)签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签订成功后,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租金,若因中标人原因未按时签订合同,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承租人须在合同签订后2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6个月租金(与竞租保证金合并计算)和1个月押金。后续租金按先交租后使用的原则进行,每6个月交一次租金,而且以后租期内的租金缴纳时间为交租周期最后一个月的20日前。
7.其他未尽事宜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五、纪律要求
工作组对招租过程实施全程监督,招租过程中凡是单位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或共同利益人参与竞租活动的,该工作人员应在竞租报名前申明并回避。若竞租人、承租人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工作人员在招租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清镇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