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二水库、白泥坝水库确权划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水利工程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规程》《水利部关于切实做好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要求,清镇市水务管理局在2024年12月16日-18日对清镇市13座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定结果进行公示,期间收到右二水库、白泥坝水库管理单位意见,要求重新复核,经编制单位及专家重新复核并审查过后,现将右二水库及白泥坝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重新复核的结果进行公示,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划界公示表及专家评审意见附后。本次公示期为2025年4月21-23日,共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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