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闲置低效项目资产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43号)文件精神及上级关于农村“组组通”硬化路确权工作的要求,拟对2017-2019年实施的农村“组组通”硬化路进行确权,现将第一批拟确权到村“组组通”硬化路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5年7月14日—7月24日)。
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书面反馈:可向清镇市交通运输局提交书面材料。
2.现场反馈:直接到清镇市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组(清镇市人民政府A622室)当面反映。
3.电话咨询:0851-82623247(清镇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通讯地址:清镇市交通运输局(云岭东路新客车站旁)。
4.处理流程:公示期内收到的异议,由清镇市交通运输局联合乡镇(街道)成立工作组核查,5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申请人;争议较大的,提交清镇市人民政府复核。
5.监督电话:0851-82517300(清镇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附件:农村“组组通”硬化路集中整治项目确权到村清单.xlsx
清镇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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