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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认定清镇市非遗工坊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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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贵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贵州省乡村振兴局<关于持续推动非遗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的通知>》及《贵州省非遗工坊认定与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非遗工坊建设,经申请和审核,现将拟认定非遗工坊名单公示如下:

1.刘吉武木雕艺术馆(黔艺时光非遗体验馆);

2.贵州腰岩歪梳苗传统服饰制作有限公司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6日至2025年11月12日止。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电话联系反映,联系电话:0851-82523707。


清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  清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镇市乡村振兴局

2025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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