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方面的突出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二、征集范围
重点聚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以下问题:一是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方面。2023年以来实施的因户施策、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公益林补贴项目;二是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方面。2023年以来实施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小型水库扶助基金、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支出方向)、油菜种植补助资金;三是乡镇财政资金方面。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乡镇(街道)干部违规借用公款长期不还情况。
三、整治重点
(一)财政惠民惠农补贴资金方面。一是审核把关方面。重点整治补贴对象认定与申报审核不严问题,严查资格不符仍申报、优亲厚友、虚假材料套取、重复多头申报等行为。二是补贴发放方面。全面排查资金拨付、发放、使用全流程,整治截留克扣、吃拿卡要、挪用冒领、违规使用、发放管理疏漏等问题。三是信息公开方面。未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开展补贴政策公开和补贴结果公示。
(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方面。一是项目规划实施管理方面。项目规划设计不科学,脱离实际盲目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弄虚作假、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项目;项目立项不合规,违反“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擅自安排项目,存在“人情项目”“关系项目”等;违规插手项目招投标、暗箱操作、围标串标等;项目建设内容不合规,实际建设内容与申报方案不一致,擅自变更建设内容等;项目竣工验收不规范,未竣工却已验收、已竣工却迟迟不验收、建设质量不达标仍通过验收等;项目后续管理不到位,项目建成后未正常有效运行、项目建成长期闲置废弃等。二是资金使用管理方面。资金安排不合理,超范围使用资金、超进度拨付资金、长期拖欠工程款等;挤占挪用、迟拨滞拨资金,影响项目实施进度和工程质量等;资金使用不合规,优亲厚友、贪污侵占、夸大投资规模套取财政资金等;落实资金使用监管责任不力,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等问题。
(三)乡镇财政资金方面。一是借款审批方面。重点整治未履行审批程序问题,严查无书面借款申请、借款手续不全、审批要件缺失;虚构公务事由、编造借款用途;单笔借款金额超出财务制度及分级审批限额;越权审批、逆程序审批、以集体研究代替规范审批等行为。二是借款归还方面。重点整治借款逾期不还、长期占用公款问题,严查借款期限超过3个月甚至更久,经多次催缴仍拒不归还;通过“借新还旧”、更换借条、拆分重借等方式掩盖长期占用事实。三是资金使用方面。重点整治借款资金使用不规范、偏离用途问题,严查借款后资金流向与申报用途不符,擅自改变资金使用方向;将公务借款用于个人消费、投资、营利活动及其他非公务支出;同一干部多次借款、频繁借款且累计金额较大,前账未清又续借。
四、征集方式
我们诚挚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以下渠道提供线索或建议:
1.电话征集:拨打专线,清镇市财政局0851-82522330;清镇市纪委0851-82514775(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2.邮箱征集:发送邮件至 qzsczj163@163.com(请注明“线索征集”)。
3.短信征集:发送短信至13765026279(请注明“线索征集”)。
4.信件征集:邮寄至清镇市清州大道行政中心一号楼三楼(收件人:清镇市财政局办公室),邮编:551400。
5.意见箱征集:投递至清镇市数据湖城三楼B区楼梯口意见箱内。
五、提供线索须知
1.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真实准确、内容具体(包括时间、地点、涉及人员、具体情况等),以便核查整改。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2.鼓励实名提供线索,注明真实姓名、有效联系电话,清镇市财政局将对提供的线索信息严格保密。
清镇市财政局
202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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