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防雷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减少雷电灾害及其次生、衍生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确定了《2026年清镇市防雷安全重点单位名录》(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压实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是本单位的责任主体,应严格遵守防雷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严格落实防雷安全各项措施,主动防范化解雷电灾害风险,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管理制度。明确防雷安全责任部门和专职管理人员,完善防雷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强化应急准备。将雷电灾害应急处置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开展防雷知识宣传、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
(三)做好预警联动。指定专人负责雷电预警信息的接收与传递,确保预警信息在本单位内部快速响应、有效处置。
(四)落实检测整改。定期开展防雷装置检查维护,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测,对发现的隐患实行闭环管理,及时整改到位。
(五)规范事故报告。发生雷电灾害事故后,应立即向市气象局报告,并积极配合做好灾害调查与鉴定工作。
(六)完善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防雷安全档案,完整留存单位基本概况、重点部位清单、制度预案、检测报告、隐患整改及培训演练等资料。
二、强化防雷安全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
依法履行本行政区域内防雷安全监管职责,加强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的指导与监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建立重点监管单位信息库,每年复核更新一次,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二)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防雷安全监督检查,建立检查档案,通报检查结果,督促隐患整改,并将相关情况报送当地安全生产委员会。
(三)结合重点时段和行业特点,面向重点监管单位不定期开展防雷减灾法律法规、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四)加强与当地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协同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提升监管合力,推动防雷安全管理落地见效。
清镇市气象局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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