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产确权公示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闲置低效项目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3〕43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市对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产进行了确权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本次对199个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资产进行确权登记,均为村级综合办公楼,公示期为10天,从2026年4月2日至2025年4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相关部门反映。
监督反映电话:0851-82521561
清镇市委组织部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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