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居民朋友: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效率,更好的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复议服务,清镇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原位于清镇市司法局内)自2026年3月27日起整体搬迁至清镇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地址:清镇市百花生态新城清州大道数据湖城3号楼)办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办公地址
清镇市百花生态新城清州大道数据湖城3号楼(清镇市人民政府侧面,清镇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业务办理相关事宜
搬迁后,原清镇市司法局地址不再受理任何行政复议相关业务,行政复议相关业务均在新址办理。
1.行政复议申请受理、材料接收(含邮寄材料接收)、咨询答疑等业务,统一在清镇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理;
2.行政复议办公室办公地点在清镇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办公室,如需现场沟通协调相关工作,可到该办公室联系。
四、交通指引
1.乘坐公交车至“政务服务中心站”或“省旅游学校站”下车,步行约200米即可到达;
2.乘坐公交车至“省旅游学校站”下车,步行约700米即可到达;
3.如自驾或打车前往,可导航至“清镇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即可到达。
五、联系电话
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85185982955
因搬迁给您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特此公告。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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