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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公告(三岔河水电站拦河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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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拟办理流长苗族乡三岔河水电站拦河坝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该宗地位于流长苗族乡羊场村,确权土地面积455.55 平方米。依据《清镇县三岔河电站竣工交接验收证明书》(85)安地水字第 2 号等资料,三岔河水电站拦河坝于 1978 年 4 月开工建设,1979 年 9 月建成投产,1985 年由清镇市水务管理局管理,2002 年移交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管理至今。

根据《省水利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生态环境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能源局 省林业局关于做好贵州省小水电缺项审批手续整改工作的通知》(黔水农〔2020〕6 号)、《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1995〕国土(籍)字第 26 号)相关规定,县级以上(含县级)直接管理的水库、渠道等水利工程用地属于国家所有。经核查,该宗地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土地使用权人为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土地用途为水工建筑用地,使用权面积 349.54平方米。

凡对本公告土地确权事项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持有效权属证明及书面材料向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按规定程序报批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

特此公告

附件: 流长苗族乡三岔河水电站拦河坝宗地图.pdf

联系人:代工

联系电话:18798634917


清镇市流长苗族乡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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