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拟纳入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 企业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治理效能,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贵州省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清镇市司法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企业筛选,现将拟纳入涉企行政检查“白名单”的企业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如实反映。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真实、具体,以便查证核实。
公示时间:2026年4月22日—4月27日
联系电话:0851—82535592
清镇市司法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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