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关于开展医疗保险基金暂收、暂付款清理工作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基金安全,真实反映基金支付能力,清镇市医疗保障局现对清镇市城乡居民(一档)医疗保险基金及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的历史挂账情况进行公示和清理。
一、公示范围
截止2026年7月8日,清镇市城乡居民(一档)医疗保险基金及城镇职工保险基金中超过24个月无人认领的历史挂账明细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60天,即2026年7月9日至2026年9月6日。
三、公示要求
历史挂账明细表中涉及的单位及个人在公示期内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到清镇市医疗保障局财务室办理相关手续,财务室咨询电话:0851-82623086。
四、清理要求
公示期结束后,确实无法认领的,将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财社【2017】144号)规定,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并入基金的其他收入。
附件1:
清镇市医疗保障局城乡居民(一档)历史挂账明细表.et
附件2:
清镇市医疗保障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历史挂账明细表.et
清镇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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