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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枫大街临街门面招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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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决定,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对红枫大街办公楼(原清镇市工商局办公楼)临街1—9号门面进行公开招租。根据《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枫大街临街门面公开招租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位置:红枫大街办公楼临街门面(共9间)

门面编号

面积(㎡)

位置

1号门面

119.6

紧邻三角花园红绿灯路口

2号门面

25

紧邻三角花园红绿灯路口

3号门面

45

紧邻三角花园红绿灯路口

4号门面

34.6

紧邻三角花园红绿灯路口

5号门面

39

紧邻三角花园红绿灯路口

6号门面

39.8

紧邻三角花园红绿灯路口

7号门面

37

紧邻三角花园红绿灯路口

8号门面

45.9

紧邻三角花园红绿灯路口

9号门面

31

紧邻三角花园红绿灯路口

二、招租形式

本次招租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面招租工作组面向社会公开招租,采取意向承租人一次性密封报价方式,以报价最高者确认承租人。

三、租金底价

本次招租租金底价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为准,具体各门面租金底价意向承租人可在报名时现场查询。意向承租人提交的租金报价不得低于评估价。

四、报名须知

(一)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机构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报名: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记录;

2.利用所租赁门面从事的行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城市管理规定;

3.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报名时间

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9月3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及方式

1.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清镇市百花新城市政府综合楼6楼——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11室。

2.线上报名

报名邮箱:408692602@qq.com

意向承租人可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上述电子邮箱,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门面招租报名+姓名/单位名称+拟承租门面编号”,并在邮件中注明联系电话。

(四)报名材料

1.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如需)。

2.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报价评选

(一)报价材料提交

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时提交《承租申请表》,明确拟承租门面编号及租金报价(月租金),报价不得低于第三方评估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评选方式

1.同一门面有两人及以上报名的,以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

2.同一门面仅有1人报名且报价不低于评估价的,可直接确定为承租人。

(三)结果公示

招租结果在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栏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租赁相关约定

1.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为3年,具体起止日期以租赁合同为准。租赁期满继续出租的,按程序组织开展公开招租确定承租人。

2.租金支付:按季度支付,实行先交后用。承租方须在签订租赁合同后15日内支付首期租金。

3.费用承担:租赁期间产生的水费、电费、物业费、垃圾清运费等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装修管理:装修改造须提交方案并经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固定装修在租赁期满后归出租方所有。

5.用途约定: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不得改变用途、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转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物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清镇市百花新城市政府综合楼6楼(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611室)

联系人1:赵虎,联系电话:0851-82522354(座机)、13765807081

联系人2:杨欢,联系电话:13985158717

八、其他事项

1.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门面现状。

2.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枫大街临街门面公开招租实施方案》及正式租赁合同为准。

3.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公开招租工作负责解释。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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