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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物流新城建设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目录清单(试行)(2022年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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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物流新城建设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目录清单(试行)(2022年修订版).xls

清镇市物流新城建设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标准规范目录清单(试行)(2022年修订版)
单位:物流新城建设服务中心
序号 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 网站拟公开
栏目名称
信息更新时间 信息保障单位 公开渠道 公开依据 公开对象 公开方式
一级事项 二级事项 全社会 特定
对象
主动
公开
依申请公开
1 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
2.联系方式
1) 办公地址
2) 门户网站
3) 办公电话
4)办公时间
5) 传真号码
6) 电子邮箱
7) 通信地址
8) 邮政编码 
机构设置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清镇市物流新城建设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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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2 单位领导 1.姓名
2.职务
3.性别
4.民族
5.出生年月
6.籍贯
7.学历
8.工作履历
9.工作分工
10.标准证件照
领导之窗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清镇市物流新城建设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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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3 组成部门 1.部门名称
2.主要职责
3.联系电话
机构设置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清镇市物流新城建设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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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4 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专栏 1.信息公开指南     
2.信息公开目录      
3.信息公开年报      
4.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途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5.信息公开相关文件
6.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办理制度、信息公开会商制度等)      
7.信息公开意见箱 
政府信息公开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清镇市物流新城建设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5 政策文件 行政规章 履行本部门职能职责涉及的主要行政规章 履职依据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清镇市物流新城建设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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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6 政策文件 1.履行职能职责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政府规章
2.以上级政府、部门或街道党工委名义印发的相关文件
政策文件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清镇市物流新城建设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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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7 重点领域公开 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1.财政预决算报告
2.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1)预算总额
(2)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清镇市物流新城建设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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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8 主动公开 园区管理 1.本行政区域内园区的发展情况等相关信息
2.开展救助、慰问、走访等相关信息
园区管理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清镇市物流新城建设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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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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