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镇市水务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2023年版)
| 清镇市水务管理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2023年版) | |||||||||||||
| 事项编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网站公开 栏目名称 |
信息更新时间 | 信息保障单位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对象 |
主动 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 1 | 基本信息 | 机构信息 | 1.办公地址 2.通信地址 3.办公电话 4.办公时间 5.邮政编码 6.机构负责人 |
机构设置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水务管理局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 | √ | |||
| 2 | 机构设置 | 领导简历 | 1.姓名 2.职务 3.工作分工 4.性别 5.民族 6.出生年月 7.学历 8.工作履历 10.标准证件照 |
领导之窗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水务管理局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 | √ | |||
| 3 | 内设机构 | 1.部门名称 2.主要职责 3.联系电话 4.负责人姓名 |
机构设置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水务管理局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 | √ | ||||
| 4 | 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专栏 | 1.信息公开指南 2.信息公开年报 3.信息依申请公开平台、途径、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5.信息公开相关文件 6.信息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依申请办理制度、信息公开会商制度等) 7.信息公开意见箱 |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水务管理局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 | √ | |||
| 5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权责清单 | 1.经相关部门核定的市政府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 2.权力运行流程图(有则公开) |
权责清单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市水务管理局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 √ | √ | |||
| 6 | 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1.财政预决算报告 2.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 (1)预算总额 (2)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水务管理局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 | √ | ||||
| 7 | 水利建设 |
水资源及节约用水管理 | 1.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相关信息 2.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等制度的相关信息 3.指导开展并监督实施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情况的相关信息 4.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的相关信息 5.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的相关信息 |
水利建设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水务管理局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 | √ | |||
| 8 |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 1.制定并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有关制度的相关信息 2.指导全市江河干堤、病险水库、水闸的除险加固的相关信息 |
水利建设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水务管理局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 | √ | ||||
| 9 | 运行管理 | 1.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相关信息 | 水利建设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水务管理局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 | √ | ||||
| 10 | 河长制工作 | 1.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的相关信息 2.全市江河湖泊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的相关信息 3.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湖水系连通的相关信息 4.指导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编制的相关信息 |
水利建设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水务管理局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 | √ | ||||
| 11 | 水土保持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及监督相关信息 |
水利建设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水务管理局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 | √ | ||||
| 12 | 农村水利水电管理 | 1.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的相关信息 2.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相关信息 3.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相关信息 4.节水灌溉的相关信息 |
农村水利与水旱灾害管理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水务管理局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 | √ | √ | ||||
| 13 | 水旱灾害防御管理 | 水情旱情预警相关信息 | 农村水利与水旱灾害管理 | 信息产生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市水务管理局 | ■ 政府网站 □ 政府公报 □ 政务新媒体 □ 广播电视 □ 纸质媒体 □ 政务服务中心 □ 便民服务站点 □ 入户现场宣传 □ 政务公开栏 □ 图书馆 □ 档案馆 □ 电子显示屏 □ 精准推送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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