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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领导

市人大领导

市政府领导

市政协领导

刘 杰

清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领导分工:

负责自然资源管理和规划、林业、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更新、公共资源交易、城市综合执法、城市管理、公积金、燃气等方面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市“三改”办)、市红枫片区建设服务中心。

负责统筹指导市城发集团的经营管理。

联系贵阳红枫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处、清镇华润燃气有限公司、贵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工作。

领导介绍

刘  杰,男,汉族,1985年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清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