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共享电动自行车陆续投放进入市场,有效解决了群众中、短途出行需求。但同时,共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也分别出现了乱停乱放、未满16周岁人员骑行、不佩戴安全头盔、多人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了我市正常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带来交通运输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净化我市交通运输秩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近期,清镇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交警部门联合开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中,联合执法小组一是以我市辖区内客运站、时光贵州景区、盛源新天地等人流密集区域为重点路段,针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分别存在的未满16周岁人员骑行、乱停乱放、不佩戴安全头盔、多人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依法拖移违停共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并对未满16周岁人员骑行、不佩戴安全头盔、多人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现场劝导及处罚,进一步增强了群众使用骑行共享电动车、摩托车遵法守规文明安全出行意识。二是以教育为主,对群众不规范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行为进行安全劝导,通过认真讲解共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乱停乱放、不按规定骑行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倡导广大群众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交通运输市场秩序。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广大群众安全、规范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意识,规范了我市共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管理。
此次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执法车辆20余辆,依法拖移未按规定停放共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共计23辆,教育宣传人数38人,查处摩托车无牌无证、共享电动自行车多人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19起,整治行动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清镇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将持续联合市交警部门加大对共享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摩托车运营、停放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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