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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市场监管局2025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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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普法内容

重点学习宣传《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贵州省食盐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贵州省电梯条例》《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禁止垄断协议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等与市场监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普法对象

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对象是全局干部职工,广大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

三、普法目的

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局法治宣传深入开展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明显提高;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法治清镇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四、行动计划

(一)坚持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普法的首要任务。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

(二)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进网络等活动,使宪法走进千家万户,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2.扎实开展2025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全面激发学习宣传宪法的热情和动力。

(三)组织开展主题法治宣传。

1.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集中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意识。

2.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围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

组织庭审旁听和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局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参加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不断提升本单位工作人员法治素养。

(五)突出抓好重点人群法治宣传教育。

引导青少年、老年人、农民工学习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六)深入开展以案释法。

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工作。围绕典型案例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对行政相对人或社会公众进行释法说理,机关各业务科室及时向法规科提交典型案例。

(七)做好普法信息报送、普法考核资料上报。

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要求向市法宣办报送普法信息及相关考核资料。机关各业务科室及时向法规科提交普法信息,由法规科报送市法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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