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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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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的1家食品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清镇市何娟蔬菜经营部:

(一)抽检基本情况。贵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02月14日对该单位(□生产 ☑经销 □自制 □采购)的食品(产品名称:山药、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5年02月14日)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报告编号为:APH-SP-2502D0975号 。

(二)对清镇市何娟蔬菜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单位销售的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山药)已销售完。

(三)责令该食品经营户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下架、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不合格食品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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