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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5年第5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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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中不合格食品信息,涉及我市的3家餐饮经营户。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清镇市小庆炒货店(个体工商户):

(一)抽检基本情况。按照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于2025年8月20日对该单位的食品(产品名称:盐葵花(B7)、购进日期:2025年8月13日)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报告编号为:XBJ25520181690257208号。

(二)对清镇市小庆炒货店(个体工商户)开展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单位销售的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盐葵花(B7))已销售完毕。

(三)责令该食品经营户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下架、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不合格食品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二、清镇市陈老七干菜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按照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于2025年8月20日对该单位销售的食品(产品名称:白芷、购进日期:2025年7月30日)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报告编号为:XBJ25520181690257174号。

(二)对清镇市陈老七干菜店开展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单位销售的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白芷)剩余1.2千克未销售。

(三)责令该食品经营户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下架、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不合格食品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三、清镇市肖家干货店

(一)抽检基本情况。按照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于2025年8月20日对该单位销售的食品(产品名称:白芷、购进日期:2025年5月20日)进行了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报告编号为:XBJ25520181690257203号。

(二)对清镇市肖家干货店开展现场检查,经核实,该单位销售的上述不合格批次食品(白芷)剩余1.5千克未销售。

(三)责令该食品经营户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对不合格食品采取召回、下架、销毁、无害化处理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不合格食品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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