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2024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99.5%,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与去年同期相比呈“5降1平”趋势:PM10为2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7.6%,PM2.5为19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3.6%,O3为11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8%,NO2为11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5.4%,SO2为1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下降16.71%,CO为0.9毫克/立方米,较去年同期持平,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31,较去年同期下降10.1%。清镇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2023年增加1天污染天气,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贵阳市10个区县中排名并列第1;PM2.5年平均浓度在贵阳市10个区县(开发区)中排名第3,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贵阳市10个区县中排名第3。
二、城市水环境质量
1.河流
2024年城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监测的11条河流(暗流河、油菜河、穿纲河、高家河、长冲河、羊叉河、龙滩河、东门河、干河、老马河、猫跳河)的15个断面水质均达到水功能区的要求。
2.饮用水
红枫湖 2024年水质保持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取水口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三、城市声环境质量
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执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声环境质量评价方法技术规定》(物字〔2003〕52号)。评价标准见下表:
|
噪声类型 |
重度污染 |
中度污染 |
轻度污染 |
较好 |
好 |
|
区域环境噪声 |
>65.0 |
60.1—65.0 |
55.1—60.0 |
50.1—55.0 |
≤50.0 |
|
道路交通噪声 |
>74.0 |
72.1—74.0 |
70.1—72.0 |
68.1—70.0 |
≤68.0 |
1.道路交通噪声
清镇市道路交通噪声监测路段为6条,6条路段声环境质量为好,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值为67.8dB(A)。
2.区域环境噪声
区域环境噪声监测是根据清镇市建成区范围和人口分布情况,以1公里×1公里的等距离划分监测网格42个,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规定,昼间在每个网格的中心位置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清镇市2024年昼间区域环境噪声等效声级为56.1dB(A),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级标准。
四、措施与行动
(一)坚持稳中求进,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蓝天保卫战方面。引入第三方技术力量,开展建成区大气污染源日常巡查和应急巡查,建立大气污染源清单及名录,实现空气质量科学、精准治污,取得良好成效。有序推进塘寨电厂、华锦、广铝锅炉超低限排放技改。对全市49家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放企业开展问题排查,存在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上牌160台,开展柴油货车停车场抽检和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随机抽检7次抽测132台(辆)。碧水保卫战方面。完成《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对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公益保护的初步调查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完成席关水库饮用水源环境整治项目并通过专家验收;完成流长乡威梭、塘坝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消,推进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源地“划、立、治”。推动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制定《清镇市建成区涉水污染问题整治工作方案》,督促各牵头单位按要求开展并完成20个涉水污染问题整治工作。净土保卫战方面。全面落实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要求,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清镇市2024年以来未出现“一住两公”地块未开展调查先行供地情况,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加强农用地周边土壤污染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纳入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共7家,新增签订目标责任书2家。固废治理战方面。组织开展“无废机关”“无废社区”等“无废细胞”创建评估验收工作,2024年清镇市新增“无废细胞”22个,其中精品“无废细胞”5个。加强渣场尾矿库管理,针对汛期环境安全,督促贵州水晶有机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电石渣场渗滤液收集与处理改造方案,督促贵州广铝氧化铝公司整改赤泥堆场二期回水池汛期隐患问题。乡村环境整治战方面。对清镇市21个行政村开展生活污水治理,建设10套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和1套提升泵站,其余开展资源化利用;巩固提升红枫湖镇芦荻哨村小寨组污水处理设施;对18条农村黑臭水体开展常态化巡查管护,避免出现返黑返臭,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清镇市已建的218套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开展运维管理。
(二)坚持同题共答,持续推进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反馈问题整改方面。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清镇市11个共性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23年省环保督察反馈的21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15个,剩余6个按时序推进中。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交办信访件33件,按时序已办结21件,阶段性办结12件。督察报告问题还未反馈。生态环境信访件办理方面。为解决群众反映生态环境问题,由专人负责信访平台的接案、分解及回复等日常管理工作,有效提升环境信访工作水平。2024年共接到12345和全国生态环境信访平台投诉共计304件,已办结304件,均已处理完毕,群众知晓率100%。信访件较上年减少73件,减少率19.36%。
(三)坚持长效管理,持续抓好生态环境执法和监测。一是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年累计出动生态环境执法1600余人员次,检查企业630家次,下达处罚决定35起,下达不予处罚决定书1起。其中1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另有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3起,公安机关均已受案调查,罚(没)金额共计253.2万元。推进5个绿盾问题销号,已销号3个,其余2个问题正按时序推进;对清镇市周边高校出动巡查6家次,共出动人次14次;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执法检查11次;联合平坝区开展联合检查1次。二是高效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对6个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6个农村黑臭水体和6处城市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4次。对清镇市水功能区河流油菜河、猫跳河、羊叉河等11条河流15个监测断面开展水质每季度监测1次,均达到水功能区水质标准;对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按规定监测,对城市降尘、酸雨每月监测1次,均达到指标要求。三是扎实做好行政审批服务。共协助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27个,参与项目评估会、协议审查会和重点项目现场选址30余次,审核项目准入征求意见60余个,开展建设项目现场踏勘40余次。对134家排污许可证核发单位定期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的审核,协助排污许可证首次申请及变更等共计核发28张,督促指导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登记63份。四是持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为主线,以促进全社会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目标,鼓励广大市民投身生态文明建设。开展8次志愿服务宣传活动,覆盖群众1000余人,发放各类宣传手册、环保小礼品2000余份,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五是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信息化监管水平。利用生态之眼——天空地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监管平台实现红枫湖人防到技防的转化,拍摄卫星图片12张,开展卫星反演12次,航飞12次。
(四)坚持高效推进,助力生态环保资金政策落地落实。储备生态环保基金项目3个,总投资6.1亿元。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资金,贵州广铝有限公司燃煤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成功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争取清镇市2024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小坡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及贵阳市农村“治水”项目(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管护)市级奖补资金等项目3个。2024年共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资金大气污染防治资金3640.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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