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贵州多措并举创新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等若干政策,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拟将《《清镇市国家级物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7-04-01地块进行调整,并于2024年7月2日市政府专题会、2024年8月8日第五次专家咨询会审议原则通过。
现按法律法规要求,将《清镇市国家级物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7-04-01地块用地调整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该规划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一、公示时间
至公示之日起30日
二、公示内容
将W7-04-01地块(一类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将W7- 04-01地块东侧道路和部分发展被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调整后为地块W7-04-01(一类工业用地),面积为38208平方米(57亩),容积率不小于1.0且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小于40%,绿地率不大于20%,建筑限高不高于50米。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示: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2.展板公示:经开区管委会宣传栏、地块现场。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咨询电话:0851-82564715
2.邮箱反馈:418402031@qq.com
3.信件寄往:清镇市自然资源局(信件请注明“国家级物流新城控规调整公示”字样),邮编551400
附件:
《清镇市国家级物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7-04-01地块用地调整(1).pdf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