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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国家级物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1-01-15、W1-04-13等地块内局部用地调整公示

发布时间: 2024-12-17 15:08 字体:[]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贵州多措并举创新盘活存量土地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等若干政策,本项目盘活存量用地为清镇市缓解城市土地资源紧缺问题,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拟将《清镇市国家级物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1-01-15、W1-04-13等地块内局部进行调整,并于2024年9月25日专家咨询会审议原则通过。

现按法律法规要求,将《清镇市国家级物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1-01-15、W1-04-13等地块内局部用地调整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该规划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一、公示时间

至公示之日起30日

二、公示内容

拟将W1-01-15地块由物流仓储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不变,容积率由1.7调整为1.5,建筑密度由40%调整为50%,绿地率20%不变,建筑限高由45米不变;G1-04-13地块由物 

流仓储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不变,容积率由1.6调整为1.5,建筑密度由40%调整为50%,绿地率20%不变,建筑限高24米不变。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示: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2.展板公示:物流新城建设服务中心宣传栏、地块现场。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咨询电话:0851-82564715

2.邮箱反馈:418402031@qq.com

3.信件寄往:清镇市自然资源局(信件请注明“国家级物流新城控规调整公示”字样),邮编551400

附件:《清镇市国家级物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1-01-15、W1-04-13地块用地调整.pdf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