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动十大工业产业提质升级,工业经济主要指标实现倍增,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拟将《清镇市国家级物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7-04-01地块进行调整,并于2024年12月30日市政府专题会、2025年1月10日专家咨询会审议原则通过。
现按法律法规要求,将《清镇市国家级物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7-04-01地块用地调整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该规划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一、公示时间
至公示之日起30日
二、公示内容
将W7-04-01地块(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W7-04-01-a(一类工业用地)和W7-04-01-b(排水用地)两个地块,其中W7-04-01-a地块用地面积为31834平方米,其余指标保持不变;W7-04-01-b地块用地面积为6374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0.5,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建筑限高12米。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示: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2.展板公示:经开区管委会宣传栏。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咨询电话:0851-82564715
2.邮箱反馈:418402031@qq.com
3.信件寄往:清镇市自然资源局(信件请注明“国家级物流新城控规调整公示”字样),邮编551400
附件:《清镇市国家级物流新城控制性详细规划》W7-04-01地块用地调整20250219(3).pdf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