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盘活存量用地为清镇市缓解城市土地资源紧缺,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保障地块转型升级。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拟将《百花生态新城(清镇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G4-01-09、G4-01-18地块四季贵州项目商品房去库存调整与G4-01-08、G4-01-10、G4-01-12、G4-01-13、G4-01-14、G4-01-15、G4-01-16、G4-01-19等地块控规进行调整,并于2025年2月27日专家咨询会审议原则通过。
现按法律法规要求,将《百花生态新城(清镇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G4-01-09、G4-01-18地块四季贵州项目商品房去库存调整与G4-01-08、G4-01-10、G4-01-12、G4-01-13、G4-01-14、G4-01-15、G4-01-16、G4-01-19等地块用地调整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该规划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一、公示时间
至公示之日起30日
二、公示内容
G4-01-09-A:用地面积为44420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调整为2.55,建筑限高按照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原则,结合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相关要求,在规划方案阶段合理确定建筑高度,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兼容商业≤6.3%。
G4-01-09-B:用地面积为12170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保持不变,容积率调整为1.375,建筑限高按照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原则,结合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相关要求,在规划方案阶段合理确定建筑高度,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
G4-01-09-C:用地面积为5013平方米,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容积率保持1.8不变,建筑限高按照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原则,结合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相关要求,在规划方案阶段合理确定建筑高度,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兼容商业≤12%。
G4-01-18:用地面积43811平方米,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地块容积率为1.8保持不变,建筑限高按照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原则,结合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相关要求,在规划方案阶段合理确定建筑高度,建筑密度≤22%,绿地率为≥35%,兼容商业≤5%。
G4-01-08地块:将地块由娱乐用地调整为广场用地,用地面积7920平方米。
G4-01-10地块:将地块划分为G4-01-10-A、G4-01-10-B两个地块,其中G4-01-10-A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商业用地,用地面积为13991平方米,容积率1.375,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限高按照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原则,结合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相关要求,在规划方案阶段合理确定建筑高度。G4-01-10-B用地面积79474平方米,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与原地块指标保持不变。
G4-01-12地块:调整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用地面积为33516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按照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原则,结合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相关要求,在规划方案阶段合理确定建筑高度,兼容商业≤12% 。
G4-01-13地块:拆分为两个地块,其中一部分与G4-01-12地块合并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另外一部分与G4-01-16地块合并为中小学用地。
G4-01-14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不变,减少用地面积,用地面积为35600平方米。
G4-01-15地块:调整用地边界,用地面积为57461平方米。
G4-01-16地块:将原社会福利用地与G4-01-14地块部分区域合并调整为中小学用地,用地面积为53196平方米,为新增48班初中,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
G4-01-19地块:将地块划分为G4-01-19-A、 G4-01-19-B两个地块,其中G4-01-19-A用地性质调整为中小学用地,用地面积为37866平方米,新增42班小学,容积率0.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限高24米。 G4-01-19-B用地性质不变,用地面积为3381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密度≤22%,绿地率≥35%,建筑限高按照高低错落疏密有致的原则,结合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相关要求,在规划方案阶段合理确定建筑高度,兼容商业≤5%。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1.网上公示:清镇市人民政府网。
2.展板公示:地块现场。
四、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咨询电话:0851-82564715
2.邮箱反馈:418402031@qq.com
3.信件寄往:清镇市自然资源局(信件请注明“百花生态新城控规调整公示”字样),邮编551400
附件: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