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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鸥·十三樾项目2#、4#楼规划调整的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1-19 13:18 字体:[]

清鸥·十三樾项目(2#楼、4#楼)于2023年8月8日完成土地摘牌,并于2025年1月完成调整版规划总图审批。因项目4#楼首层主入口踏步下方空间层高不适宜作为功能房间使用,且为避免后期交付后主入口人流量过大带来的踏步沉降变形;同时,由于二层内部结构柱影响使用,现申请优化该楼栋功能布局,并在不突破已审批总图布局下将减少的面积增加至2#楼商业二层。

现将调整方案公示如下:

一、调整4#楼1F及2F建筑轮廓线,商业建筑面积由1132.20㎡调整为961.68㎡,减小170.52㎡;调整2#楼商业2F建筑轮廓线,商业建筑面积由332.78㎡调整为503.30㎡,增加170.52㎡;

二、内部调整二、三期用地红线,二期用地面积由20365.45㎡调整为20297.77㎡,减小67.68㎡;三期用地面积由15907.55㎡调整为15975.23㎡,增加67.68㎡。

结论:

项目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总体容积率未发生变化。

以上数据以最终审批的总平图为准。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清镇市自然资源局82564715

贵州鸿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陈诚 18275507745

附件如下: 1.总平图调整前后对比图

2.鸟瞰调整前后对比图

2026.02.16-公示对比.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