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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镇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规划(调整)公示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21 15:35 字体:[]

清镇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位于贵州省清镇市位于清镇市站街镇林歹村、卫城镇凤凰村境内,用地北侧为空地,南侧为厨余垃圾处理厂。由贵阳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建设。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项目单位根据《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等有关标准及规范编制了规划方案。该方案于202649日通过清镇市人民政府专家咨询会议审查。

本次调规建设内容为:原计划二期修建的渗沥液处理站和机械通风冷却塔改为三期修建,二期建设内容为一栋厂房和一栋仓库。

原规划指标如下:

总用地面积:64041.2

总建筑面积:59555.13㎡,计容建筑面积:59555.13㎡,

建筑密度:31.92%

容积率:0.93

绿地率:9%

停车位:390

调整后规划指标如下:

总用地面积:64041.2

总建筑面积:44553.13㎡,计容建筑面积:48693.13㎡。

建筑密度:30.06%

容积率:0.76

绿地率:9%

停车位:390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0851-82564715

贵阳海创环境能源有限责任公司0851-88766166

附件:实景鸟瞰图、总平面图、技术经济指标表

实景鸟瞰图、总平面图、技术经济指标表 (2).pdf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20264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