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7-01-04、Z7-01-05、Z7-01-06 、Z6-01-30、Z6-03-07地块用地调整报告公示公告
为落实存量用地盘活政策,完善产权手续,消除用地合规障碍,支持小河村发展集体经济;为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增效,满足院校发展的实际需求,保障实训场地功能适配入驻企业实训教学、科研实践要求。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拟将《贵州(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7-01-04、Z7-01-05、Z7-01-06 、Z6-01-30、Z6-03-07地块进行调整,并于2026年7月23日清镇市人民政府2026年第4次专家咨询会议审议原则同意。
现按法律法规将《贵州(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7-01-04、Z7-01-05、Z7-01-06 、Z6-01-30、Z6-03-07地块用地调整论证公示如下。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该规划提出宝贵的建议和意见。
规划指标如下:
用地调整后,总用地面积不变,其中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增加20407平方米,公园绿地面积减少18545平方米,商业用地面积减少20721平方米,河流水面以及农林用地面积增加21912平方米,发展备用地减少3053平方米,中等专业学校用地面积不变。
Z7-01-06地块面积由20721平方米调整为20407平方米,容积率由≤1.5调整为≤0.3,建筑密度由≤40%调整为≤20%,绿地率≤30%调整为≤25,建筑限高由36米调整为12米,建筑面积由31082平方米调整为6122平方米;
Z7-01-04地块用地面积由11431平方米调整为6423平方米,Z7-01-05地块用地面积由19782平方米调整为6245平方米,Z7-01-04、Z7-01-05两个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1401),控制指标按照《公园设计规范》GB 51192-2016进行控制;
Z6-01-30、Z6-03-07 地块建筑限高由原控规50米调整为80米,用地性质、容积率、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均不做变更。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30日
联系电话: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0851-82564715
上海中建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021-68758810
附:
《贵州(清镇)职教城乡愁校区控制性详细规划》Z7-01-04、Z7-01-05、Z7-01-06 、Z6-01-30、Z6-03-07地块用地调整对比图.pdf
清镇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