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981875 | 成文日期: | 2024-07-23 |
文 号: | 清府办函〔2024〕36号 | 发布时间: | 2024-07-24 09:59 |
发布机构: |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是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镇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清府办函〔2024〕36号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建设服务中心),市直各部门: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 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清镇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必须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 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 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
附件:清镇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23日
附件
清镇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拟决策时间 |
1 |
清镇市安置房建设及超期过渡费兑付三年攻坚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城市更新事务中心 |
2024年2月 |
2 |
清镇市城镇燃气专项规划(2020-2030)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2024年3月 |
3 |
清镇市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师资补充计划及2026年引进部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补充计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市教育局 |
2024年12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