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607428 | 成文日期: | 2026-05-20 |
| 文 号: | 清府办发〔2026〕1号 | 发布时间: | 2026-05-22 10:23 |
| 发布机构: |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建设服务中心)、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清镇市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6年5月20日
清镇市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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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
工作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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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等权威读本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及干部教育培训必修课程。结合清镇实际,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法治清镇建设的生动实践,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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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 |
2.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6-2030年)》及省委、市委有关安排部署,抓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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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特别是针对“十五五”开局阶段的新形势、新任务,及时破解体制机制障碍 。 |
市政府办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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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年度述法工作,实现述法全覆盖,并将述法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规定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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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
5.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坚决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壁垒。聚焦清镇市产业发展,开展反垄断“执法护企”行动和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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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重点整治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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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强化政策措施、招商引资合同协议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查。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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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定期清理涉及经营主体活力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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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
9.以“五个一办”为统领,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切实实现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政务大厅集中办理、规范审批,切实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打造“依法行政、便民高效、规范透明”的政务服务环境,提升“贵人服务·清松办”品牌含金量 。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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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全面实施户口迁移等户政业务“全程网办。” |
市公安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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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
11.认真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发展。深化“招安扶”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拓展“企业之家”功能,做实“周二民企接待日”和“园区协商”平台,建立健全企业诉求闭环办理机制 。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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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深入开展解决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专项行动 |
市财政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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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完善信用修复机制,对轻微失信信息原则上不予公示,帮助失信主体重塑信用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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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持续开展“百所联百会,千律进万企”行动,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
市工商联、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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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强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健全涉企收费问题线索收集和处理机制。 |
市投资促进局、市工商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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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健全规范涉企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强化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严格实行“扫码入企”。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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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强化文旅市场集中整治 |
17.围绕清镇市乡村旅游发展和“湖城清镇·生态环保”民主法治示范带建设,开展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网络招徕、强迫购物以及“不合理低价游”等违法违规行为,净化旅游消费环境。动态更新旅游企业“红黑榜”,适时发布典型违法案例,引导行业自律。 |
市文旅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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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着力优化消费环境 |
18.严厉打击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针对预付式消费领域,探索推行资金托管模式,加大对恶意卷款跑路者的打击力度。完善消费投诉举报大数据分析机制,强化“诉转案”工作衔接,实施农村消费市场净化行动,切实维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常态化开展网络餐饮安全治理,严厉打击“幽灵外卖”等乱象 。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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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加强重点领域制度供给 |
19.紧扣“一区一基地”建设需要,在法治乡村建设、铝及铝加工产业升级、生态保护等方面加强制度研究,配合上级做好相关立法调研和数据支撑工作,确保各项制度符合清镇发展实际。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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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闭环管理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特别是涉及经营主体权利义务的文件,要确保公平竞争审查率100%。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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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管理应用,对制定后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入库、统一公开查询。 |
市政府办、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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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效 |
22.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年初公布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
市政府办、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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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提升行政诉讼“两降一保”质效 |
23.强化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落实败诉案件复盘剖析和整改,压实行政机关主体责任。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推动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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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执法公信力 |
(十二)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
24.市级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梳理并公布本领域执法主体和事项清单,严格适用上级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结合清镇市地方性法规,进一步细化行政处罚的具体适用标准,杜绝选择性执法和随意性执法。 |
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 |
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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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 |
25.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建立罚没收入异常增长监测预警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常态化开展趋利性执法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推进涉企行政检查计划管理,推行“综合查一次”和行政检查“白名单”制度,做到“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
市司法局 |
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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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 |
26.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常态化开展执法巡查。持续开展成品油“打非治违”。依法查处殡葬服务价格违法、违规收费等行为。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发改局、市民政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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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保持对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如铝土矿)的“零容忍”高压态势。 |
市自然资源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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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加大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农业农村、校园安全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
市公安局、市生态局、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农业局、市教育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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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深化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十五)推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 |
29.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预防在前、调解优先”,构建权责明晰、衔接顺畅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 |
市委政法委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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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提升信访事项实质性化解率。 |
市信访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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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推进矛盾纠纷“一站式”化解 |
31.依托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调解—立案—司法确认”无缝衔接的全流程闭环解纷机制。发挥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作用,针对欠薪等民生领域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实现快调快确,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 |
市综治中心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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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矛盾纠纷化解 |
32.推动人民调解向商会协会、网络购物、快递物流、物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和网约车司机、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群体延伸。加强村(居)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管理。 |
市司法局 |
市场监管、住建、民政等有关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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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强化行政复议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
33.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加强与信访、诉讼的衔接。强化复议法律文书履行,常态化开展履行情况监督,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加强行政复议案件分析,适时发布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倒逼依法行政。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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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
34.推进市、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标准化建设,提升入驻综治中心后的协同服务能力。优化公证机构服务模式,通过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方式,推进偏远地区公证服务有效覆盖。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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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优化公共法律服务 |
35.优化村(居)法律顾问选派、考核和激励机制,确保法律顾问“真聘真用”。做好农民工、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工作,落实“应援尽援优援” 。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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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加强就业权益保障 |
36.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的就业服务和权益保障,针对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等焦点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 |
人社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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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强化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
37.加强律师行业政治引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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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持续加强数字法治政府建设,赋能智慧治理 |
(二十三)优化智慧行政管理和服务 |
38.积极推进“智慧执法”,探索“AI+执法”辅助系统应用,利用大数据手段提高执法精准性和效率。推广“云勘验”等线上服务模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 |
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 |
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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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强化统筹推动,凝聚法治政府建设合力 |
(二十四)强化示范带动 |
39.积极申报第四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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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
40.启动“九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开展“法贵知行”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深化“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发挥清镇职教城优势,加强未成年人保护专项普法 。深化“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将其打造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力量,探索数智精准普法,讲好清镇法治故事 。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街道)、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