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600585 | 成文日期: | 2025-04-14 |
文 号: | 清府发〔2025〕4号 | 发布时间: | 2025-04-14 16:55 |
发布机构: | 清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是否有效: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建设服务中心)、市直有关部门:
2024年以来,全市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清镇、法治清镇建设进程中,涌现出一批勇斗歹徒、参与救人、抢险、救灾的见义勇为英雄个人和先进群体。他们在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危害时,义无反顾、挺身而出,用生命和鲜血谱写了可歌可泣、充满正义的新时代的壮丽篇章。
为树立楷模,弘扬正气,进一步营造崇尚英雄、赞美英雄、学习英雄的良好氛围,根据《贵阳市见义勇为奖励和保护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81号)第十四条规定,市政府决定,确认王振贵、王洪波、王雨、王德勇、李飞、彭耀等6名同志为“清镇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确认曾荣、李建宇; 赵勇、郭修国;周增祥、汪成友;白玉松、黎玲(女)、蹇建、刘飞(女)、邓先国、周友祥; 蒋晓均、代加均、陈智健、皮茂浪、潘睿、岑雄等5个群体18名同志为“清镇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对胡胜、高祥银2名同志进行通报嘉奖。
希望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见义勇为人物英勇无畏、匡扶正义的英雄精神,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操,学习他们勇担时代使命和社会责任的高尚品格,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积极参与平安清镇建设,为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清镇、法治清镇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清镇市2024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通报嘉奖名单
2025年4月14日
附件:
清镇市2024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先进群体
通报嘉奖名单
一、清镇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6名)
王振贵 清镇市红枫湖轮船旅游公司退休职工
王洪波 清镇市红树东方彤馨洲小区居民
王 雨 贵州省大方县大山乡松鹤村下寨组村民、网约车驾驶员
王德勇 贵州能化铁路运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李 飞 贵州华锦铝业有限责任公司赤泥压滤压力工序丙班班长
彭 耀 清镇市青龙山街道办事处大星村退役军人
二、清镇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5个18名)
(一)曾荣、李建宇群体
曾 荣 清镇市红枫生态体育公园餐饮部员工
李建宇 清镇市红枫生态体育公园餐饮部员工
(二)赵勇、郭修国群体
赵 勇 清镇市新店镇鸭池河村派遣制工作人员
郭修国 清镇市新店镇鸭池河村支书
(三)周增祥、汪成友群体
周增祥 清镇市青龙街道办事处红湖村村民
汪成友 清镇市站街镇石门村村民
(四)白玉松、黎玲、蹇建、刘飞、邓先国、周友祥群体
白玉松 清镇市红枫湖镇电建二公司社区个体户
黎 玲(女) 清镇市红枫湖镇电建二公司社区副支书
蹇 建 清镇市红枫湖镇电建二公司社区居民
刘 飞(女) 清镇市红枫湖镇电建二公司社区工作人员
邓先国 清镇市红枫湖镇电建二公司社区个体户
周友祥 清镇市红枫湖镇电建二公司社区个体户
(五)蒋晓均、代加均、陈智健、皮茂浪、潘睿、岑雄群体
蒋晓均 金沙县长坝镇三联村村民、个体户
代加均 金沙县安底镇居民、个体户
陈智健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居民、个体户
皮茂浪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学生
潘 睿 贵州财经职业学院学生
岑 雄 贵州省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三、通报嘉奖(2人)
胡 胜 清镇市后午发电厂清电社区警务助理
高祥银 清镇市暗流镇下坝村人、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