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就学和完成学业,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经研究决定对我市2025年大学新生贫困学生进行资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项目、标准、对象
项目1: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
资助标准:
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内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考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
资助款用于一次性补助家庭经济困难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的交通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资助对象:滋蕙计划资助对象是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滋蕙计划应优先资助下列学生:
1.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2.孤残学生、烈士子女、残疾人子女;
3.因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项目2:清镇市助学基金。
资助标准:按申报人数最终确定名单后根据《“清镇市助学基金”实施方案》确定。
资助对象:清镇市户籍考取专科以上的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1.农村脱贫家庭学生(含边缘易致贫户);2.农村低保家庭学生;3.残疾学生;4.特困救助供养学生;5.孤儿、事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烈士子女;7.城市低保家庭学生;8.残疾人员家庭学生;9.复退军人贫困家庭学生;10.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家庭学生;11.因家庭突发事件导致家庭贫困学生;12.下岗企业职工贫困家庭学生。13.易地扶贫搬迁经济困难家庭学生。
二、申报截止时间
滋蕙计划:
第一批:2025年8月1日——8月15日
第二批:2025年8月15日——9月1日
第三批:2025年9月1日——9月15日
清镇市助学基金:
本科:2025年8月25日止
专科:2025年8月30日止
三、申报需提交资料
1.申请表
2.学生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录取截屏)、户口簿
3.学生资助卡或社保卡
4.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可咨询高考前就读学校或乡(镇、街道)中心校)
以上材料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需交原件,其余材料由高中学校、中职校或乡(镇、街道)中心校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学生,上交复印件,上交材料一式一份。
四、申报程序
(一)项目1:在参加高考前就读学校申请。
项目2:清镇市户籍在本市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就读学校申请,清镇市户籍在外县市就读的在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中心校申请。
(二)学生可到我市范围内高中学校、中职校、乡(镇、街道)中心校领取《申请表》填写,也可关注“清镇教育”微信公众号进行下载,填写完整后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交高中学校、中职校或乡(镇、街道)中心校。
(三)高中学校、中职校、乡(镇、街道)中心校在申报时间截止后次日将收集的申请表及相关附件交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四)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对收集的学生申请表进行审核、评审后确定资助名单,并将资助名单在各高中学校、中职校、乡(镇、街道)中心校、清镇教育微信公众号、清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5天公示。
五、资助资金发放
滋蕙计划资助项目经清镇市教育局审核公示后,上传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基金会系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基金会直接将补助资金发到受助学生资助卡或银行卡。
清镇市助学基金资助项目经审核公示后,由教育局统一将补助资金发到受助学生资助卡或银行卡。
咨询电话:0851-82600410
清镇市教育局
2025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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